危废处置的原则有哪些?
危废处置的原则有哪些呢?
按照《HJ2042-2014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》中的4.3条规定:4.3 危险废物处置技术选择原则
4.3.1 腐蚀性废物应先通过中和法进行预处理,然后再采用其他方式进行最终处置。
4.3.2 有毒性废物可选择解毒处理,也可选择焚烧或填埋等处置技术。
4.3.3 易燃性废物宜优先选择焚烧处置技术,并应根据焚烧条件选择预处理方式。
4.3.4 反应性废物宜先采用氧化、还原等方式消除其反应性,然后进行焚烧或填埋等处置。
4.3.5 感染性废物(医疗废物)应选择能够杀灭感染性病菌的处置技术,如焚烧、高温蒸汽灭菌、化学消毒、微波消毒等。
欢迎来电咨询,18818006730
- 上一篇:上一篇:在苏州哪些危废可以算为危险废物呢
- 下一篇:下一篇:苏州危废处置的流程有哪些?